业务集训季正在进行中东山区人民检察院开展“业务集训季”活动(二)
时间:2024-11-15
来源:东山区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
作者:王崧入
审核:魏娜
【字体:大 中 小】
东山区人民检察院“业务集训季”活动火热进行中。近日,组织本月第二次业务大讲堂,由第三检察部负责人、二级员额检察官王伟鹏主讲,主要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以下简称《突发事件应对法》)。全院检察人员参加学习。
《突发事件应对法》的施行,为加强法治政府建设、规范突发事件应对活动,以法治方式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依据,对于完善我国应急管理制度体系、推动新时代应急管理事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里程碑意义。由于新修订的《突发事件应对法》自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部分检察人员对新修订部分的研究理解还不够透彻,应用还不够熟练,故以此为主题进行专题学习。
王伟鹏从修法背景、重大意义、总体思路、修订前后重要内容对比等方面系统讲解了新施行的《突发事件应对法》。通过此次学习,东山区人民检察院全院检察人员对《突发事件应对法》有了更加深刻和全面的认识,进一步明确了检察机关在突发事件应对中应当履行的职责和义务,为在检察工作中更好地履职、提升应急管理水平提供了有益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