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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集训季正在进行中东山区人民检察院开展“业务集训季”活动(二)

时间:2024-11-15

来源:东山区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

作者:王崧入

审核:魏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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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山区人民检察院“业务集训季”活动火热进行中。近日,组织本月第二次业务大讲堂,由第三检察部负责人二级员额检察官王伟鹏主讲主要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以下简称《突发事件应对法》)全院检察人员参加学习。 

  《突发事件应对法》的施行,为加强法治政府建设、规范突发事件应对活动,以法治方式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依据对于完善我国应急管理制度体系、推动新时代应急管理事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里程碑意义。由于新修订的《突发事件应对法》自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部分检察人员对新修订部分的研究理解还不够透彻,应用还不够熟练,故以此为主题进行专题学习。

  王伟鹏从修法背景、重大意义、总体思路、修订前后重要内容对比等方面系统讲解了新施行的《突发事件应对法》。通过此次学习,东山区人民检察院院检察人员对《突发事件应对法》有了更加深刻和全面的认识,进一步明确了检察机关在突发事件应对中应当履行的职责和义务,为在检察工作中更好地履职、提升应急管理水平提供了有益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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