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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蓝”撑起春耕“安全伞”

时间:2025-04-07

来源:东山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

作者:刘洋

编辑:程莹

审核:魏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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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春犁破土万象新,备耕号角响山河!为充分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农民合法权益。东山区人民检察院化身“护农卫士”,针对春耕季高发法律问题开出“法治处方”,手把手教您避开“假农资”陷阱,守住“米袋子”安全!

假农资陷阱

  不法分子用假种子、假化肥、假农药坑农害农。他们常将发芽率低、抗病性差的种子,含量不达标的化肥,以及过期失效的农药伪装售卖。这类农资不仅严重影响农作物生长,还让农民血本无归。

虚假服务骗局

  不法分子打着农业技术指导、农机维修的幌子,骗取农民钱财。比如,以提供专业的土壤改良技术为由收取高额咨询费,给出的方案却毫无用处,或在农机维修时,故意夸大故障,收取高额费用。

补贴类诈骗

  不法分子冒充政府工作人员,以办理农机购置补贴、农资补贴需要手续费、回扣等名义,让农民将钱转账至指定账户。有些骗子甚至直接截留补贴资金,使农民无法享受应有的政策福利。

检察官提醒!!!

一、采购渠道合规管理

  建议选择具备合法资质、信誉良好的正规销售网点进行农资采购,严格核查经营场所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等法定证照。采购时应细致检验商品包装完整性,重点核对产品合格证、规范标识及生产日期等法定信息,认真研读产品说明书,明确适用范围、禁忌事项及操作规范,确保采购物资符合农业生产需求。

二、交易凭证规范管理

  完成采购后须向经营者索取正规交易凭证,包括但不限于税务发票、电子交易凭证等法定票据,并按会计档案管理要求妥善保存,作为后续维权的重要法律凭证。

三、纠纷处置法律路径

  遇农资消费争议或发现假冒伪劣产品,应立即向属地消费者协会、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投诉材料;若已产生实际损失,应及时申请农业技术鉴定机构进行损失评估,形成法定鉴定结论。

  春耕孕育希望、法治守护未来。东山区人民检察院用“检察蓝”撑起春耕“安全伞”,持续关注农资市场经营,聚焦农民群众关切问题,全力护航春耕农业生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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