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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学习促实干 抓管理强质效

时间:2025-09-05

来源:东山区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

作者:李博汉

编辑:程莹

审核:李迎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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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不断贯彻落实“一取消三不再”管理理念,深入研究与准确把握“三个管理”内涵要求,以高质效管好每一个案件促进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近日,东山区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组织开展案件质量检查与评查相关规定专题学习,其内容结合2025年上半年以来开展的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实际情况,重点针对最高检发布的《人民检察院案件质量检查与评查工作规定(试行)》(以下简称《工作规定》)以及鹤岗市人民检察院印发的《鹤岗市检察机关案件质量检查与评查要点指引(试行)》(以下简称《要点指引》)相关规定文件进行深入学习。

  案件质量是检察工作的“生命线”,开展案件质量检查与评查则是分析研判办案质效的“晴雨表”。本次学习中,主讲人第三检察部负责人张元勋围绕《工作规定》的背景意义、主要内容和核心要点进行重点解读,并结合《要点指引》对案件质量检查与评查的组织方法、检查评查范围、标准程序以及结果运用进行细致规范。通过此次学习,检察人员进一步明确了案件质量检查与评查的工作要求,深刻认识到案件质量检查与评查是一体抓实“三个管理”的重要举措,为今后开展案件质量检查与评查工作夯实了业务理论基础。

  下一步,东山区人民检察院将以此次学习为契机,紧紧围绕案件质量检查与评查工作总体思路推进工作,严格依照《要点指引》落实相关工作安排,持续完善与强化“三个管理”相关机制,在检察“大管理”格局中强基固本、创新发展,切实将全面提升案件质量与“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要求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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