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山区人民检察院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整治成果公告
时间:2021-06-21
来源:东山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管清文
编辑:程莹
录入:程莹
审核:魏英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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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查纠整改环节,东山区人民检察院严格按照省、市、区委以及上级检察院教育整顿办公室要求,制定方案措施,压紧压实责任,扎实开展查纠整改环节各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现将查纠整改环节整治成果予以公示,请广大群众监督。
一、自查自纠情况
组织两轮宣讲活动,解读“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对全院干警进行警示教育;开展两轮“三级”谈心谈话共73人次;组织全体干警如实填写上报《政法干警自查事项报告表》两轮次,有2名干警主动上报家属经商企业情况;动员干警对自己2018年至2021年办理的案件开展自查自纠,有7名干警8件刑事案件和民事监督案件主动书面说明情况,经核查属实后,利用“第一种形态”已做批评教育处理;针对“六大顽瘴痼疾”和“四方面”突出问题,在全院范围内开展自查、互查;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通过采取面向社会公告查纠内容、举报方式征求线索,召开各界代表参加的谈会征求意见建议,向纪检监察、公安、法院发函商请协查等外调措施,没有发现我院干警存在违法违纪违规问题;通过向市场监督管理、税务部门发函商请对我院干警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共77人利用大数据排查,没有发现违规经商办企业和参股借贷问题。
二、组织查处情况
开展重点案件评查工作。对2018-2020年已办结的不批捕、不起诉、涉黑涉恶、改变侦查机关定性等共计72件重点案件进行本院评查、报送市院交叉评查,对反馈存在办案瑕疵问题案件已整改到位。开展涉黑涉恶案件(线索)倒查工作。通过梳理倒查我院办理的5件涉恶案件,发现并移送司法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新线索1条。开展涉法涉诉案件清查工作。梳理清查我院2018年以来接收的全部信访案件18件,评查涉法涉诉重点案件3件,未发现任何司法不公问题和司法腐败线索。开展法律监督专项检查工作。开展立案监督专项检查工作共审查公安机关不立案案件10件,排查出不予立案理由不充分1件;开展民事行政检察监督专项检查工作审查法院的民事行政案件17件,未发现违法情况;开展违法违规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监督检查工作审查申请暂予监外执行裁判2件,未发现违法违规问题;开展社区矫正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发现并纠正监管违规案件3件;开展财产刑执行监督检查工作未发现违法违规问题;通过开展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未发现相关部门采取过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强制措施。
三、顽瘴痼疾整治情况
在整治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工作方面,发现院领导贯彻落实“三个规定”不力问题1个,已处理并整改。在整治干警及其家属违规从事经营活动及参股借贷方面,共排查干警及其家属77人,甄别企业经营线索9条,未发现违规违法经营问题和参股借贷问题。在整治违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方面,经内部自查、互查,对外商请协查,未发现问题。在整治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方面,发现问题1件,已处理并整改。在整治检察官退休离职后违规担任律师、法律顾问,充当司法掮客方面,对全部退休人员进行登记造册排查,未发现问题。
在整治“四方面”突出问题方面,经排查没有发现问题。
四、我为群众办实事情况
一是健全便民利民服务设施,深化回复答复制度,在检察环节“老百姓办事不求人”。二是维护社会公益。立案审查药品专项案件5件,下发检察建议4件;帮助6位申请人追回用人单位拖欠了八年之久的劳动报酬;开展强制报告制度宣传,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三是落实好“五必进”和“五必访”,开展送法进企业、进校园、进机关、进社区、进村屯;开展救助对象回访工作,深入困难企业走访,走访东方红乡兴华村村民。以实际行动把“为民办实事”落到实处,切实为老百姓办实事、办好事。
五、教育整顿成果转化
针对存在的顽瘴痼疾等内容做好建章立制工作。教育整顿期间,共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24项。建立健全党领导政法工作制度体系,进一步强化区委、区委政法委对检察工作的领导;建立检察人员能力素质提升机制,打造一支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检察铁军;建立健全正风肃纪长效机制,进一步强化检察权运行的内部监督制约;建立履职保障机制,建立健全司法制约监督机制等制度,完善制度体系,加强监督制约。
如对以上公告结果有批评、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我们将认真研究,予以改进。
联系电话:3532000 邮政编码:150106
邮政地址:鹤岗市东山区东山路12号
受理时间为工作日8:30-11:00、13:00-17:00
一、自查自纠情况
组织两轮宣讲活动,解读“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对全院干警进行警示教育;开展两轮“三级”谈心谈话共73人次;组织全体干警如实填写上报《政法干警自查事项报告表》两轮次,有2名干警主动上报家属经商企业情况;动员干警对自己2018年至2021年办理的案件开展自查自纠,有7名干警8件刑事案件和民事监督案件主动书面说明情况,经核查属实后,利用“第一种形态”已做批评教育处理;针对“六大顽瘴痼疾”和“四方面”突出问题,在全院范围内开展自查、互查;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通过采取面向社会公告查纠内容、举报方式征求线索,召开各界代表参加的谈会征求意见建议,向纪检监察、公安、法院发函商请协查等外调措施,没有发现我院干警存在违法违纪违规问题;通过向市场监督管理、税务部门发函商请对我院干警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共77人利用大数据排查,没有发现违规经商办企业和参股借贷问题。
二、组织查处情况
开展重点案件评查工作。对2018-2020年已办结的不批捕、不起诉、涉黑涉恶、改变侦查机关定性等共计72件重点案件进行本院评查、报送市院交叉评查,对反馈存在办案瑕疵问题案件已整改到位。开展涉黑涉恶案件(线索)倒查工作。通过梳理倒查我院办理的5件涉恶案件,发现并移送司法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新线索1条。开展涉法涉诉案件清查工作。梳理清查我院2018年以来接收的全部信访案件18件,评查涉法涉诉重点案件3件,未发现任何司法不公问题和司法腐败线索。开展法律监督专项检查工作。开展立案监督专项检查工作共审查公安机关不立案案件10件,排查出不予立案理由不充分1件;开展民事行政检察监督专项检查工作审查法院的民事行政案件17件,未发现违法情况;开展违法违规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监督检查工作审查申请暂予监外执行裁判2件,未发现违法违规问题;开展社区矫正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发现并纠正监管违规案件3件;开展财产刑执行监督检查工作未发现违法违规问题;通过开展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未发现相关部门采取过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强制措施。
三、顽瘴痼疾整治情况
在整治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工作方面,发现院领导贯彻落实“三个规定”不力问题1个,已处理并整改。在整治干警及其家属违规从事经营活动及参股借贷方面,共排查干警及其家属77人,甄别企业经营线索9条,未发现违规违法经营问题和参股借贷问题。在整治违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方面,经内部自查、互查,对外商请协查,未发现问题。在整治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方面,发现问题1件,已处理并整改。在整治检察官退休离职后违规担任律师、法律顾问,充当司法掮客方面,对全部退休人员进行登记造册排查,未发现问题。
在整治“四方面”突出问题方面,经排查没有发现问题。
四、我为群众办实事情况
一是健全便民利民服务设施,深化回复答复制度,在检察环节“老百姓办事不求人”。二是维护社会公益。立案审查药品专项案件5件,下发检察建议4件;帮助6位申请人追回用人单位拖欠了八年之久的劳动报酬;开展强制报告制度宣传,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三是落实好“五必进”和“五必访”,开展送法进企业、进校园、进机关、进社区、进村屯;开展救助对象回访工作,深入困难企业走访,走访东方红乡兴华村村民。以实际行动把“为民办实事”落到实处,切实为老百姓办实事、办好事。
五、教育整顿成果转化
针对存在的顽瘴痼疾等内容做好建章立制工作。教育整顿期间,共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24项。建立健全党领导政法工作制度体系,进一步强化区委、区委政法委对检察工作的领导;建立检察人员能力素质提升机制,打造一支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检察铁军;建立健全正风肃纪长效机制,进一步强化检察权运行的内部监督制约;建立履职保障机制,建立健全司法制约监督机制等制度,完善制度体系,加强监督制约。
如对以上公告结果有批评、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我们将认真研究,予以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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