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东山区人民检察院召开检律协作工作座谈会
时间:2021-10-26
来源:东山区检察院第三检察部
作者:张玲
编辑:程莹
录入:程莹
审核:魏英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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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检律协作工作良性发展,推动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10月26日,东山区人民检察院与东山区司法局召开座谈会,会议共同签订《关于进一步加强检律协作、良性互动有关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强沟通协作,深化合作共识。会议由东山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辛义峰主持,东山区司法局副局长国笑雨、律师协会代表梁书龙、东山区院第三检察部干警参加。
会上,负责控申信访接待工作的李玉山同志宣读了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省司法厅、省律师协会的《第一次检律协作联席会会义纪要》,第三检察部负责人王伟鹏同志宣读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检律协作、良性互动有关工作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对检律协作的工作原则、工作内容及协作配合进行了具体规定,明确12309检察服务中心接待大厅设置律师“绿色通道”,第一时间接收律师申诉、控告并做好登记和审查工作,提供和鼓励律师通过12309检察服务热线、中国检察网手机APP提供案件线索,通过信息化手段进一步拓宽律师维权渠道,为律师提供更多更便捷的在线服务。
参会人员发表了对此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就如何构建检察机关与律师新型互助关系、加强检律协作、常态化开展工作等方面内容进行了研究和探讨。东山区司法局副局长国笑雨,律师代表梁书龙一致认为,构建良性互动的新时代检律协作关系是全面深化政法领域改革的重要内容,是扎实推进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的必然要求,是推动新时代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参会人员对检察机关在检律协作工作上的努力予以肯定,并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沟通协调,积极配合,共同推动此项工作的深入有效开展。
东山区人民检察院与东山区司法局联合签订的《实施意见》符合当前司法工作需求,是落实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要求,促进司法公正,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具体行动,也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有力实践。今后,东山区人民检察院将持续加强与区司法局、各律师事务所的协作配合,推动检律协作工作深入开展,为东山区平安建设、构建和谐的法治环境贡献更多检察力量。
东山区人民检察院与东山区司法局联合签订的《实施意见》符合当前司法工作需求,是落实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要求,促进司法公正,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具体行动,也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有力实践。今后,东山区人民检察院将持续加强与区司法局、各律师事务所的协作配合,推动检律协作工作深入开展,为东山区平安建设、构建和谐的法治环境贡献更多检察力量。